一:国际快递公司能力要求:
1.有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有可提供寄递快件(邮件)跟踪查询的信息网络,并配置符合规定的数据接口,能够根据要求向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供寄递快件(邮件)的报关数据;
2.有封闭的、面积适宜的快件(邮件)处理场所,符合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及国家安全机关、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并配备相应的处理设备、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
3.有符合《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条件并通过鉴定考试、持有证书的快递业务员。企业及其各分支机构快递业务员中持有初级以上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不低于50%;
4.有获得专业资格的报关、报检、报验人员。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邮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实地核查。涉及国家安全等因素时,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快递业务员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资格证书即可认定其具备职业资格。审核部门可要求申请企业提供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
二:国际快递包裹运价计算:
1.行李包裹计价
行李包裹应分别计价。每百公斤公里行李运价一般应与旅客基本运价相同;每百公斤公里包裹运价一般应为旅客基本运价的1.5倍。
即行李:1百公斤公里行李运价=1人公里运价
包裹:1百公斤公里包裹运价=1.5人公里运价
2.免费携带行李和物品
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和物品,每全票(包括残废军人票)免费十公斤,每儿童票免费五公斤。超过免费重量部分,按行李、包裹运价计收运费。随身携带行
3.行李包裹计费重量
普通行李包裹以实际重量为计费重量;轻浮行李包裹以体积每四立方分米折合一公斤为计费重量;计件行李包裹以规定的折算重量作为计费重量。行李包裹计费单位为:元/公斤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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